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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superrabbit</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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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Just another WordPress weblog</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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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Geowhy四周年&#8212;yo,锋兄</title>
		<description><![CDATA[在geowhy中认识的人严格说是有锋兄了.
long story. 现在先插播别人.
黄牛: 在大二的时候某次大概是什么分专业的什么什么会上被邀请来讲几句.那时候见过真人. 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无知少女,见到前辈都觉得好牛好牛好牛阿. 当然人家本来就是牛.
杨c: 豆瓣上偶遇
tsing: 听八卦的锋兄提起过多次. 我默默地单方面已经和你成为熟人&#8230;
加入Geowhy都是出国之后的事,所以都不认识其他人了.
锋兄写我的:
&#8220;Superrabbit
我老乡，她妈和我妈是好友。我记得我小时候的确是去过她家的，而且也和她一起玩过，但现在已记不清了。唯一清楚的记得是某年暑假回家，我妈跟我说她被我们系录取了，以后要多照顾照顾。然后就做了一些做师兄应该做的事，新生入学的时候带她报道，我用过的专业书也都留给了她。曾经和他们班的师弟师妹们一起去小五台地质实习，貌似当时有男生想向我打听她来着，不过现在也都忘。&#8221;
我这边的情况是:
是的, 我妈妈和他妈妈是好友. 妈妈们年轻的时候经常聚会吃饭打麻将和 八卦.
更正, 我们没有一起玩过. 唯一一次他来我家的时候,我不在家. 这样.
妈妈们聚会有时会带上我们这种小朋友,通常只是女性小朋友. 然后我会听到他的很多事. 他妈妈会说 我们家XX怎么样怎么样啦. 包括脸上的痘痘 她妈妈都会提. 后来他去福州读书. 搞得我爸妈也想把我弄过去.blablah的. 但是机缘巧合一直都没有见过真人.
我最后到北师大这件事,绝对和他是有关系的.妈妈们之间长期的八卦, 让我妈对北师大有了深刻的印象.在要交志愿表的那一瞬间,我妈说 提前批填上吧 保险一点 提前批里她看得上眼的只有北师大.当年我年幼无知, 听从了母亲大人的决定. 后来,就去了北师大.还莫名其妙进了地理系..
高考后那个暑假才是第一次见锋兄. 实习回来的他噼里啪啦跟我讲了一堆八卦.提早破灭了我对大学的任何幻想.
后来, 如他所言, 新生入学的时候, 带我报道. 介绍了几个同乡的学长给我认识. 大家一起在好伦哥吃了一顿饭.四年之后,我离校前的最后一个午餐特地跑去好伦哥吃.跟朋友说,大学是从那顿饭开始的. 介绍我认识的同乡中,有个学姐读双学位,准备出国.我读双学位,准备出国的时候都屁颠屁颠地去找过那个学姐问七问八.
锋兄大约是在我大三上的时候出国的,或者说离校的. 最后的时候,我记得我还找过他说,水文学没时间复习啦,怎么考阿怎么考.他还给我划了下重点. 他走的前几天把所有书有用的没有的全都塞了给我. 对不起,那些书我离校的时候全买了&#8230;把所得收入拿去吃好伦哥了.呵呵&#8230;
这几乎就是我和他主要的全部联系了. 相信我, 我有和sheldon一样的eidetic memory.他出国后, 再也没有见过,也鲜有联系.所以从闻其人开始到他出国. 那是贯穿我初中到大三的好多年.他出国之后, 我的大三下和大四上, GRE, TOFEL,申请.后来的人生就走向了我自己都无法料想的道路.
现在想起这一切,竟也都能把自己的人生道路串起来. 一直都没有严肃认真跟他说过谢谢.
以上.
新年快乐,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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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年轻无极限</title>
		<description><![CDATA[前几天在facebook上乱转 在本地发现了一位bnu alumni 于是约她喝了杯咖啡. 见面之后 目测一下,怎么也是95-00的毕业生了吧, 这样算来工作了10年左右. 她在本地MBA.聊了一下,觉得她稳重淡定. 没有那么重的得失心. 成熟是写在字里行间. 好羡慕那样的心境.再前几天,ran into a classmate, catch up了一下近况.刚过30生日的他说, u r just a kid. dun worry. 成熟很好,年轻也很好.反正人生的每一阶段都很美好就对了.
明天出发去boston 超兴奋 跟周围的人大嚷 boston babe~跟台湾男争论说 那里才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 高中的时候也去北京,膜拜那两所著名大学.虽然有些事是永远都无法达到,今天也好不容易走了这么远,好不容易很喜欢现在的自己.我爸爸和我妈妈后悔了半辈子自己没有读够书.所以从小他们就指那些地方给我看.这些年来仰望那些圣地.假装有那么一个目标,于是才走了这么远吧. 所以我去boston只有一个目的:是朝圣去的.
上半年冬天太长,很沮丧,很不好过的时候.去到中校区,在下雪的夜,看图书馆窗户里透出的光.心里就闪过人类文明这几个字.我承认这个念头一点也不酷.但始终觉得读书是一件很伟大很崇高的事情,虽然我知道自己不会走学术路线了.
今天夏天没有买防晒霜, 买了self-tanning的油,把自己搞成了小麦色,觉得不够黑,还要向古铜色发展.在冰箱里找不到中国食物.要是很久没有吃burger,会很想吃burger;很久没有吃sandwish会很想吃;很久没有吃薯条也会很想. 我妈妈说,对不起,把你生错了国家.
换了地址,找不到手机的时候,也想把号码给换了.可是还是躲不掉想要躲的人.但是其实想要躲的话,可以点击shift+delete.然后对陌生来电,陌生短信,陌生人说who r u? 有勇气尝试,也要有勇气离开.请赐给我这个勇气.
话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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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母校真的很母</title>
		<description><![CDATA[有人写西西楼,所以我要写母校!
 
今年6月27日那天,当我拖着行李离开的时候,请相信我, 我是怀着无比愉悦的心情想, 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终于!
即使两三个月的后来,锋兄曾经跟我说怀念母校之类的话, 我还是在心中默默地不以为然. 我想我才不会想念那个鸟学校呢.
 
又两个月过去,我已经开始管她叫母校了.
偶尔关心一下母校的新闻, 比如,跳楼阿&#8230;.
然后再看一看曾经母校的同学是不是都过的很好
 
留在母校的鸟同学们都说 这个鸟学校没什么好想念的
离开母校的同学们各有各的挑战 各有各的精彩 但都异口同声: 是啊,真想回去看看呢
 
是啊,有机会真想回去看看呢
不为什么,只是青葱岁月在那个地方停留了整整四年,这辈子就会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
无论在什么地方看到,听到&#8221;XX大&#8221;那三个字,都会莫名地觉得窝心.
 
噢矣呀 突然间 伤感了 我实在是太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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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厄，我又去了芝加哥。。</title>
		<description><![CDATA[趁着fall break可怜的假期，去了趟芝加哥。
不想说什么芝加哥的建筑，芝加哥的城市规划之类的鬼话。我在芝加哥遇到一些很有才华的人。
一个芝大的毕业的女生，非常非常地自信，我觉得她因此格外的美。密大毕业的 cornell的等等等。我们一帮人在湖边乱逛，有的没的讲各种话题。
“有才华的人，下着一局他们自己制作的棋，讲紫色的故事。我很喜欢。”
很想跟他们饮酒，然后一直听他们讲故事。
 
遇到他们，是我此行最大的收获了。
很多很多时候，我都没有大志向，人生缺少安排和算计，没有规划，生活永远都是一团乱麻。庆幸地是，总能遇到一些很有力量的人们，谋面的，甚至素未谋面的，他们站在我的面前，给我树立榜样，给我指引方向。提醒我要成什么样的人。也许没有办法全部学会，总归也都在改变，进化成更好的人。
是的，在密大那种小地方呆久了。来到芝加哥这种大城市，站在灯红酒绿的街头，就觉得渺小。想到未来这种大大的词，都觉得遥不可及。因为根本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种未知，让我觉得有着无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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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k>http://superx.geowhy.org/2008/10/%e5%8e%84%ef%bc%8c%e6%88%91%e5%8f%88%e5%8e%bb%e4%ba%86%e8%8a%9d%e5%8a%a0%e5%93%a5%e3%80%82%e3%80%82</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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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匹兹堡天气晴</title>
		<description><![CDATA[不更新。遭鄙视了。。
首先，我现在在pittsburg。城市规划真是好专业阿。到处玩。
上上周去的detroit. 前者是传说中的钢城，后者是传说中的汽车城。都曾经盛极一时。后来在美国经济转型的时候，开始走下坡路。但比较两者今日的发展，真是天差地别。Detroit的downtown是一片颓败。Pittsburg转型了，发达了。当我从小城安娜堡，深夜到达匹兹堡，看到很久都没有见到过的灯火通明的时候，终于不由惊呼美利坚的奢侈糜烂。亲身经历两个城市，震撼是巨大的。所以说城市规划学真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嗯，具体的等我回去，写assignment。
hotel的无线网络烂，上传不了照片。请各位想象，谢谢。
&#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另外一件事的分割线&#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8212;-
我爱的女作家昨天写了一篇文章给她的朋友。看得我快哭鸟~还偷了很多句话做msn签名，她讲话句句深得我心。另外，波伏娃也是我最爱。因为我始终认为第二性并不存在。
特在此分享。
 我在此城并无朋友。
以前有。现在朋友们搬走了。最好的一位去得最远，蒙特利尔，已经三年没有见到，联系只能通过网络和电话。我自己也常难以置信，我是如此喜欢武汉，却在此地没有一个朋友了。可我，居然也活下来了，咩哈哈。
后来，我才知道，这种事也没什么好惊奇的。很多人跟我一样的。在如此这般的一座城市里——可能是大学所在地，毕业以后留下来的；也可能是第一次恋爱的 城，恋爱失败人却没有走；又或是工作的原因、求学的原因、赚钱的原因从而羁留下来的地方。总之，这是一座新城，它不是我们的出生地，不是我们的本源，在这 里，没有亲属，没有人脉，没有顺手拈来的各种关系，也没有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兄姊。这是需要我们白手起家的城。
人如同花草，移植在全新的地面，重新生根，发芽，开花或结籽，成活了，是令自己也觉得有成就感的吧。
但总有一些什么是跟成就感无关的，比如朋友这种事。一个人在喜欢的城市里可以做很多事：买下房子，谋到职位，精进学业，逛心水小店，拥有各大商场的积分 卡，买车，甚至决定再买一座房子……但是，不一定能遇见朋友。即使是一个单纯的好人，这也不意味着就会容易信赖和接受另外的人成为朋友。而朋友，是一种很 微妙的情感关系。一起唱过KTV或一起喝过酒的人，不一定就是朋友。
饶是如此，却还是这么热爱这座城市，就是一种极大的诚意。
1947年波伏娃拿着萨特的介绍信来到美国，不知如何横穿马路，不知如何投币打电话，咽下不爱喝的马提尼，还被迫为美国人做的菜叫好。但就算有这么多的 不如意，还是喜欢，她这个样子让人觉得厚道又可怜，有点怂又因此可爱。波伏娃唯一不满的是“这儿是没什么艺术家的地方。”
对于我来说，武汉什么都好，就只一点差强人意。“这儿，是没有朋友的地方。”
在我的好友出国以后，我孤独生活至今。每次经过她家的路口，向内张望，曾想像得栩栩如生的画面：她是如何终于归来，笑嘻嘻同我约好周末的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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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ello world!</title>
		<description><![CDATA[Welcome to WordPress. This is your first post. Edit or delete it, then start blogg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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